近些年,总能看到一些地区的新闻,关于职称改革中教师专业技术评价标准不再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很多地区的更加注重教师师德素养,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能力,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职称评定将淡化论文,那么在今后的职称评定中,职称改革淡化职称论文是不是评职称可以不发表论文了呢?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甚至偏见。我们理应厘清模糊认识,正本清源,否则,势必影响教师教研活动的参与意识和群众性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
首先,应当看到,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是对原有“限制性”壁垒的一种突破而非全盘否定。从论文的内涵及其作用来看,它是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有效载体。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必要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从这个意义来认识和理解,对于专业性和业务性都比较突出的教师职业来说,论文理应是其“身边之物”。从某种程度上讲,论文是一个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高低的具体体现,建立和成就专家学者型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是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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