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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广告业务纳税处理措施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 发表时间:2020-08-12 09:21 隶属于:经济论文 浏览次数:

摘要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在广告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经得到了企业内部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根据相关数据资料显示,我国广告营业额高达4850亿元,广告经营单位42万户,广告从业人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在广告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已经得到了企业内部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根据相关数据资料显示,我国广告营业额高达4850亿元,广告经营单位42万户,广告从业人员为248万人,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在世界位居前茅。在新形势下,广告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广告业务的“营改增”纳税处理这一问题,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税收筹划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为广告企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营改增后广告业务纳税处理措施

  一、“营改增”的内涵概述

  自2016年5月份开始,“营改增”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以及建筑行业等被纳入到试点范围,进而使“营改增”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面覆盖。基于此,对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具有极大的作用,避免重复征税行为的出现,将企业的税费压力降至最低[1],将市场经济活力充分释放出来,并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趋势。

  二、“营改增”对广告业的影响

  1.“营改增”前后广告业务的税目、税率和税基的变化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广告业务的税目和税率发生的变化比较显著。一般来说,项目主要包括应缴税种、税目、税基以及税率等。具体来说,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应缴税种为营业税,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应缴税种为增值税。在税目方面,“营改增”之前为服务业-广告业,“营改增”实施以后为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业。在税基方面,“营改增”之前为含税的营业额,“营改增”实施以后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在税率方面,“营改增”实施之前为5%,“营改增”实施以后,6%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3%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对于广告业务来说,适用一般的计税方法,也就是当期销项税-进项税=应纳税额,在当期销项不够抵扣的情况下,可以留到下期继续进行抵扣。

  2.对税负的影响

  如果某一广告企业原有价格体系不变,仅仅对发行收入和广告业务收入进行分析,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广告收入转变为了价外税,所以在核算收入过程中,要剔除掉销项税额[2],虽然降低了收入,但是税率上涨到了6%。由于企业的版面需要进项税转出的部分不再转出,可以进行抵扣,通过企业开展进项税发票的取得工作,对于降低税负具有极大的帮助。

  3.对广告收入的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以往价内税转变为了价外税,所以企业如果不对以往原有的广告收费价格体系进行改变,会降低广告收入水平,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绩效。

  4.对财务核算的影响

  由于以往的发行收入已经结合增值税的纳税模式进行核算缴纳增值税,在广告业务中,仍然需要对营业税进行征收,所以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企业具备一定的增值税业务处理的经验,很难出现涉税风险。然而对于广告企业来说,还需要注意:首先,对于企业不同税率的收入,需要在账务上进行分开核算,也就是包括工程类收入、广告发布收入和广告制作、安装收入等,其中工程类的税率是10%,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和安装服务收入的税率为6%。然而对于广告发布,属于文化创意类,需以此项收入价内全额征收3%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不进行区分,会结合税法相关规定采取适用高税率计算缴税,这样极容易造成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其次,要将“营改增”之前的增值税业务和“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业务进行合理区分,避免出现税率问题而引发涉税风险。最后,在“营改增”实施以后,针对会计科目设置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以防出现不适应性问题。

  三、“营改增”后广告业务的纳税处理措施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营改增”对广告业务的税负影响可以发现,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要获取充足的进项税抵扣发票,税负要比以往原来的营业税税负要低,所以企业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对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发票的获取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要想顺利处理好这一问题,要做到:第一,要正确选择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一般来说,制作印刷费、广告安装服务费等是广告业务的主营成本支出,但是这些材料的供应商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企业要筛选资质良好的供应商[3],对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在材料采购支出方面,确保企业获取较高税率的进项税抵扣凭证。此外,如果需要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也要具备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税负的有效降低。第二,即使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较多,但是企业要想保证获取抵扣凭证的真实性,极容易造成违法违规行为。

  2.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要求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企业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这一栏,将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记录下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相关政策确保会计处理的合法性。

  3.需增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在“营改增”实施之前,企业在营业税的缴纳过程中,没有阐述增值税发票这一问题;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要提高对增值税相关票据的重视程度。财务人员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不允许进行开具,第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要求不能给个人开具专用发票[4];其次,适用于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免征项目不允许开具专用发票。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会计人员要必须要对此给予高度重视。

  此外,还要妥善保管好客户资质的审查资料。一般来说,对于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切忌不能根据客户需求来开具。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企业要严格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出现法律风险,如果在虚开或代开发票中,金额一旦超过特定范围,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合理利用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筹划

  对于广告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率为6%。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适用于简易征收方法计算增值税,3%为征收率。众所周知,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所以要承担相应的税负。然而这不是固定不变的,要从企业实际资产情况、收入情况等财务状况出发,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要结合自身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企业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身份,要加强业务整合,制定完善的会计制度,并不断提高年销售额,确保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相符,进而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企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要加强内部机构分立或合并,设立新公司,以便于享受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进而通过合理筹划纳税人身份,满足节税目的。

  四、结束语

  综上,“营改增”实施以后,企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强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避免涉税管理风险的出现,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申艳玲.“营改增”对广告传媒业的税负效应影响研究[J].财会学习,2018,(8):94-95.

  [2]谭诗敏.浅谈“营改增”后广电行业的收入核算和税务处理[J].纳税,2018,(3):5-6.

  [3]尚小虎.浅析“营改增”对广电传媒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经贸实践,2017,(16):268.

  [4]乔丽宏.浅析“营改增”对广告业企业的影响和应注意的纳税事项[J].中国集体经济,2016,(1):99-100.

  《营改增后广告业务纳税处理措施》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作者:郑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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