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是国家政府的重要代表,是由国家统一设立且直接管理的机构部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成立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蓬勃发展
事业单位是国家政府的重要代表,是由国家统一设立且直接管理的机构部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成立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其运行的宗旨主要体现在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充分适应当下的发展潮流,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了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管理实现了从传统会计法规体系到全新的平行记账、权责发生制的改革[1]。“新制度”的发布,为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核算、记账建立了统一的标准,也对企业内部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等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是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基础[2]。同时,“新制度”为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提供了全新的管理思想,也对具体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制度”充分更正了旧制度的不合理条款,对避免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失误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新旧制度间存在较大差异,部分事业单位在实施“新制度”时难以顺利过渡,这就导致相关单位在处理财务会计工作时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学者刘飞表示,“新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良好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使相关单位顺应时代潮流的重要基础,但新旧制度间的差异性影响了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3]为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需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账务处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不同问题给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新制度”的背景分析
(一)“新制度”的内涵
事业单位在我国行政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学者徐晶认为,事业单位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公共管理及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单位内的财务会计管理往往与政府的财务管理直接挂钩。现阶段我国政府建立的会计体系中,针对预算会计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针对财务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4]学者邓云媛表示,权责发生制可有效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及效率,既往的收付实现制要求事业单位在处理财务会计工作时提供可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的财务报告,在此制度下,政府无法对单位的实际负债情况及运行成本进行有效监控,也无法充分满足政府在新制度所要求的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报告需求。[5]学者付磊等认为,“新制度”的实施可有效反映我国会计制度的演变过程,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共同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6]“新制度”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新制度”在保留旧制度部分资产类科目的同时,更加细化了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内容;第二,“新制度”在负债类科目中细化了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第三,“新制度”整合了应缴财政款、净资产中累计盈余、预算结余中的借方资金结存等科目,为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需先对新制度给事业单位带来的具体影响进行分析。
(二)“新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处理造成的影响
“新制度”颁布实施后,对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管理提出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全新要求。“双功能”是指会计核算应该发挥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功效,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需要同时纳入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要素;在预算会计核算时需要同时纳入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等要素。“双基础”是指在财务会计核算上采用全新的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方面则仍沿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双报告”是指会计主体应当编制预算会计的决算报告和财务会计的财务报告。满足上述新要求的“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工作中造成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根据“新制度”细化的科目及管理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单位内财务会计的功能并改进预算会计的职能;第二,“新制度”在整合会计核算的同时扩大了政府对单位内负债情况的核算范围,有利于加强对单位运行情况的掌握;第三,“新制度”完善了财务报表的体系及结构,也增强了其整体可操作性。
二、“新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问题
“新制度”对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学者李晓青表示,事业单位有着重要的社会职能,而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也会直接影响单位内的会计工作,为有效保证我国在今后市场经济发展中占据绝对优势,需对现阶段事业单位在“新制度”下处理财务会计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7]。笔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后认为,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人员对“新制度”的认识、掌握程度不足
“新制度”下,细化的科目及整合较大程度上打破了财务管理人员对既往科目的认知,以资产类科目为例,旧制度中规定了银行存款这一大类科目的具体核算要求,而“新制度”中,则是将其细化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两类,在既往旧制度规定中,存货为一大类科目,包括单位内的所有库存物品及资产,但“新制度”为了提升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将其细化为库存物品、加工物品、工程物资、政府储备物资及受托代理资产,而针对既往规定的固定资产也分为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及保障性住房等。除此之外,“新制度”在累计折旧方面也进行了不同类型的资产、设施折旧的科目分类。以负债类科目为例,“新制度”将既往的国库款和财政专户款整合为了应缴财政款;以净资产类科目为例,“新制度”将专用基金外的所有净资产整合为累计盈余。学者白艳表示,以公立医院为例,作为一种公益性、效益性兼具的工作单位,其财务管理本身就存在一定困难,由于相关财务人员的意识、观念仍未转变,导致其在“新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项目管理预算及核算的一系列难点。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这复杂的科目更新、设置中难免会由于认识、学习不足而导致其在财务、会计工作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8]
(二)部分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综合业务水平能力有所欠缺
在“新制度”中更新、设立了“平行记账”的相关内容。“平行记账”是指将内部事先纳入的现金收支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且在不同的记账模式下所采用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在处理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有现金收支发生的项目时需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录,而在处理单位内部的预算收支、预算结转结余、拨款收支业务时则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记录。学者赵孟鑫表示,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报告以政府的财务信息为基本内容,其制订的根本要求是以权责发生为基础、以报表形式进行反映,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收到或支出作为基本核算标准的,两种制度联合应用才可有效实现公共财政的可持续发展。但受自身业务能力限制,部分工作人员可能并不清楚某一账目是否需要制订预算会计分录,以单位内部的现金业务为例,在职工出差需要预借现金,财务人员只需做好财务会计分录即可,在员工进行差旅费报销时,则根据实际报销金额,既要做好财务会计分录,又要做好预算会计分录,且记录的科目类型均有一定差异。[9]现阶段规定的“平行记账”无疑增加了财务人员业务处理的工作难度。
(三)事业单位现有的预算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体系较为落后,因此相关财务管理人员在处理预算会计工作时存在一定困难。事业单位的经济主导地位日益凸显,对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者刘伟表示,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与其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存在密切联系[10]。学者高洁琦表示,从观念、制度、运行、绩效管理等方面优化预算管理体系是事业单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11]预算体系是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但现有的预算体系存在一定缺陷。例如,财务管理人员可能由于对单位成本运行情况掌握不足,出现无法明确年度盈亏及预算结余差异的情况。现行的“新制度”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要编制预算会计报告,但此前单位并未对自身内部预算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其单位资金的使用率较为低下,很容易出现资金浪费的情况,对单位整体的成本管理及运行效果均会造成严重影响,从而影响“双报告”的质量。
三、对现阶段会计账务处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新制度”从多个层面优化、更新了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会计体系,从宏观角度来说,对提升单位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政府财务工作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新制度”所规定的科目设置、记账模式、报表形式相对复杂,新旧制度衔接不畅,也会导致“新制度”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从而严重影响“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学者孙小燕在其相关研究中表示,“新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控制,也加深了财务体制的变革。[12]对上述会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查阅文献后认为,使“新制度”充分发挥其根本作用,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对“新制度”内容的学习、考核
“新制度”从科目设置、核算方式、报表编制等多个方面都更新了内容。为了从根本上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需加强对“新制度”更新内容的学习,单位可通过系统培训、视频讲解、课件分享等方式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为财务管理人员深入讲解“新制度”的更新内容,还可通过与旧制度依次对比的形式增加财务管理人员的印象,在完成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后,也应设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可通过试卷形式考察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的学习效果,结合其考核结果,聘请专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为其答疑解惑,以真正实现对“新制度”更新内容的有效掌握。
(二)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一直以来,在普通民众眼中,事业单位职位就是所谓的“铁饭碗”,是一种“钱多事少”的好单位,从单位的待遇、福利方面来说,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确优于很多私营、民营企业,但同样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相应更大。受大众观念影响,加之单位对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疏忽,部分单位的财务及其他部分工作人员不可避免地存在消极怠工的现象,尤其是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并未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只是机械化处理一些财务事项。为了有效提升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业务能力水平,单位负责人可通过相应奖惩机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监督,针对业务能力突出者可适当予以奖励,而对于业务能力有所欠缺者也可酌情予以扣除部分福利、罚款等惩罚。此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可通过不定期的审查、考核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管。只有充分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热情,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其整体工作能力及水平。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预算管理机制
在2019年改革施行的“新制度”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实现了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的转变。学者张媛辉表示,在“新制度”下,要求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不再只是单纯地进行预算管理,在预算资金配置方面也应当有独到的见解。[13]学者李林环也指出,现有的预算管理体系无法保证会计预算管理的工作效率,也不再适应当下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因此需对现有的预算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14]学者武静表示,预算管理工作的关键在于预算的绩效管理,单位负责人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制订绩效考核机制优化、完善现有的预算管理体系。[15]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设置的公益性机构,受国家直接领导,在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对国家的财务管控能力产生直接影响,当下“新制度”的颁布实施,无疑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提供了发展机遇及条件。事业单位的会计改革可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了有效增强政府的工作职能,需对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会计工作水平及能力进行提升,在“新制度”背景下,从制度更新内容、财务人员自身、相关制度体系方面进行相应的整顿、改革,是促进事业单位财务能力提升的关键,也是加强政府财务管控能力的重要保证,更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新会计制下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来源:《中国产经》,作者: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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