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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完善研究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 发表时间:2020-10-10 08:59 隶属于:农业论文 浏览次数:

摘要 三农问题对于我国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却面临着生产成本过高、生产经营分散和附加值不高等困境,农业劳动力占比约为25%,而农业

  “三农”问题对于我国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却面临着生产成本过高、生产经营分散和附加值不高等困境,农业劳动力占比约为25%,而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仅为7%,与发达国家2%至3%的劳动力创造4%-5%的产值的劳动生产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户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美国的1/400,而且农业生产链较短,农产品深加工水平较低[1]。从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看,为有效推进农村产业兴旺目标的顺利实现,继续提高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完善研究

  一、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的特色

  本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农业科技推广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具备传递上级决策并加以执行的职能,还需要具备制定科技推广计划,对农业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实施科技推广项目并提供专门培训和咨询的职能,而且还承担着一定的监管职能,如动植物及水产品的检验检疫等。

  (一)农业科技推广的目标在于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标。以农民为中心,推动农村的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的获得感是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实践的主旨,聚焦于共同富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2]从党和国家在农村不同阶段的发展战略、导向和目标上看,科技推广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早期的温饱脱贫、中期的小康致富、新时代以来的美好生活向往,科技推广在其中发挥着重要支撑功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3]作为新的革命性因素,农业科技推广对农村原有的科技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产生冲击和改造,逐渐形成新的科技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个冲击和改造过程中,科技资源的运动(创新、扩散、转移)也对原有的价值观和社会伦理规范形成冲击和改造,进而实现扶智与扶志的功能。

  (二)农业科技推广的保证在于顶层规划农业科技推广在我国并不是纯粹的民间行为,而是体现了强大的国家意志,是在国家顶层设计下,由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国家行为。在整合社会科技推广资源时,不仅需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参与,也需要城乡和区域的协作。通过城乡和区域间的对口支援,推动产业合作、劳务合作和人才交流等方式,推动农村地区的产业升级和人才培养,以实现科技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生产力功能。针对基层一线的需要,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做出了全方位的安排,联合基层政府、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多主体,构建官产学研一体化的推广体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共享平台,普及农业技术创新知识和信息,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创造便捷条件,让农业科技从实验室走入田间地头,将科技知识直接装入一线劳动者头脑里,培养示范户和技能能手,解决农业生产的实际问题。

  (三)农业科技推广的方式在于整体推进新世纪以来,农业科技推广进一步推进农村的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的科技优势,以科技改造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科技推广对于农村地区发展的影响是深刻和全面的,从对生产工具的替换到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的革新,塑造着农村地区的持续发展模式,不断推动区域的发展,实现区域整体和所有人口的脱贫致富。农村地区的交通、信息、文化、环境等方面都相对落后,国家既对推广项目进行大力支持,同时也对基础设施、医疗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着综合治理。如在教育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充足,对简陋校舍进行改造;在生态环境上,鼓励农民退耕退牧还林还草。

  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的深层次问题

  (一)农业科技推广的定位不明确“十二五”规划之后,国家科技推广一方面强化了市场主体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主体性和关键性,但另一方面对于农村科技推广工作的定位还不够清晰,在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摇摆。科技推广工作本身是公益的,市场主体可以促进推广工作更好的发展,只有把公益性与市场化都重视起来,才可以将科技扶贫工作的成果发挥到最大。另外,科技推广要求具有实用性,多是进行二次创新,实现熟化和本土化。科技推广项目主要是由竞争性的项目构成,优势在于更具有先进性,造成了农业科技推广的实用性与创新性之间矛盾,这就需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我国在科技推广项目的管理上,还存在着管理导向与服务导向的矛盾。新世纪以来,科技项目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导致实际工作人员的束缚感很强,因此需要优化管理办法,以服务为原则,给推广项目以自由成长的空间。

  (二)农业科技推广的功能实现不到位科技推广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而因为设置了太多的条条框框,实际的工作重心只放在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完成上,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不利于推广工作的开展。而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科技推广上没有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使农村产业发展与科技推广相脱节,导致推广项目没能够落到实处,造成了资源、资金和机遇的巨大浪费。与此相似,现行推广机制中对亲民化技术的重视不够,由于农民在习得和掌握科技能力上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因而需要加大对亲民化技术的重视,确保他们可以真正的掌握,增强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效性。当前农村地区的贫富分化,导致富裕农户更有机会和意识去抢占科技推广的优秀资源,留给贫困农户的资源却少之又少。这种农村科技推广资源的“精英俘获”现象严重地拉低了科技推广的效果。

  (三)农村科技推广主体凝聚力不够农村科技推广是一个由多元主体协同的工作,来自于不同系统的主体具有各自的特色,缺少必要的协同和凝聚力,导致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精力的分散,直接影响了科技推广的实效。政府科技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凝聚和分配全社会的力量,培养更多的科技人员和乡土专家,对现有的科技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这就需要得到包括扶贫办、农业院校等主体的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企业从本质上讲是求利的,但实际上政府在对企业的资源分配上没有预期的那么充足,导致企业对推广工作并不那么积极,因为企业一般不会选择去做纯公益的事情,而是在公益与市场化中间游移。对于科技推广人员而言,单位隶属关系和僵化的考核方式会让他们的实际工作目标偏离初衷,将科技推广的重点发在了如何发表理论成果上,而放弃实实在在科技推广,导致科技推广工作的实践性不强。

  三、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的完善建议

  创新是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的根本方式。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科技推广机制的完善涉及制度的创新以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一般意义而言,被推广的农业科技可区分为公共科技、经营性科技以及介于此二者之间的中介性科技。完善推广机制就需要对不同类型农业科技,构建分类的推广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组织的作用。

  (一)公共科技以公益性推广为主对我国而言,公共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农业科技需要政府来主导推广,而且公共科技推广的最主要形式:制定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和引导,拓展应用范围,降低应用风险,提升整体服务的规范性;作为科技推广的主要投资者和管理者,重视公益性科技的研发和普及。为此,必须进行推广机制的革新。在机构设置上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选择适宜的形式,设计相对独立的组织架构;重新明确对各层级机构的职能,如影响重大和关键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农业灾害的监测防治,农产品安全检验检疫等公益性职能;积极承担科技推广职能,如良种培育,对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和科技信息传递咨询。

  (二)经营性科技以市场化推广为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性科技的大范围应用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推动,诞生的许多市场化推广组织将市场需求与农业科技相结合,大力的提高农户应用科技的兴趣和能力,增加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提升农户的科技素质和市场竞争意识。市场化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兴起较晚,各方面还不够成熟,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制定不同的发展模式至关重要:改革产权制度,纳入参与市场竞争的每个主体,构建利益互补模式,保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形成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协调模式,以保障收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构建科学民主的管理机制,以提升推广组织的管理水平,实现科学管理、人性管理、制度化管理,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农业产业的有序发展。

  (三)中介性科技以政府调节和市场化相结合推广农业中介性科技在应用中由农户资源选择使用,在推广上以市场化的方式,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分配,但是此类科技的应用并非孤立的,会对其他未使用农户造成影响。正是这种影响需要政府的调节,以推动此类科技的社会化和社会嵌入。当此类技术的应用对非使用农户的利益造成损害时,政府需要对使用农户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对遭受利益损害的农户进行补偿;当此类技术的应用对非使用农户的利益带来增加时,政府需要对这些非使用农户的额外收益里征收一定费用,用于回报使用农户。因此,对于中介性农业科技的推广,宜采用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相结合的方式,以避免纯粹市场化或者纯粹政府调节带来的不良后果,维护农业科技推广的健康协调,在合理规范的范围内保持一定的活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吕庆喆.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转型升级[N].经济日报,2020-03-07(012).

  [2]本刊编辑部.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J].求是,2019(16).

  [3]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EB/OL].中国新闻网,2017-10-25.

  《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完善研究》来源:《农业经济》,作者: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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