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马克思劳动关系思想的基础上,针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存在的主要矛盾,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着眼于解决问题,提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思
【提要】习近平同志在继承马克思劳动关系思想的基础上,针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存在的主要矛盾,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着眼于解决问题,提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思想。这一思想开辟了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新境界。其思想内涵包括:在系统劳动观的基础上,凝练了创造性劳动的范畴,提出了尊重知识和创造性劳动的思想,并将其付诸制度实践;丰富和发展了劳动关系主体理论。提出了强化党对劳动关系的领导,强调劳动者主体地位和企业家精神;丰富和发展了劳动关系内容理论,开创性地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协商机制等新思想。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习近平和谐劳动关系思想,共享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习近平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立足于劳动关系领域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时代任务,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劳动、劳动关系的主体、内容理论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释。以直面问题的担当,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智慧,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思想。深入研究习近平劳动关系思想,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价值。
推荐期刊:《中国劳动科学》以宣传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劳动领域各项改革为宗旨,报道劳动部门职能转换、体制转轨时期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以及劳动法的实施情况。
一、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思想的政治价值
习近平深刻把握我国劳动关系的时代特点,对和谐劳动关系予以明确定位,立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
(一)明确和谐劳动关系的政治定位
习近平对劳动关系的重要地位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在2011年8月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习近平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习近平的这一准确判断,提出了在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问题,要把它放在政府的重要任务和执政党的重要使命上来认识,要将劳动关系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
为落实好这一政治任务,劳动关系领域应当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创新、共享等理念,在劳动关系中实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在劳动关系中实现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为落实好这一政治任务,劳动关系领域也务必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总目标,全面深化劳动关系领域的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法治体系、在劳动关系领域加强党的领导。
为了保证这一政治任务的实现,必须要建立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调控机制。习近平提出了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就业问题,他提出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鼓励以创业带就业,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针对收人分配问题,他提出了“收人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21
(二)明确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必须直面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无疑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显现。从劳动关系领域看,这种矛盾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劳动者基本的物质文化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他们需求的范围向政治、社会等领域拓展,劳动者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和公平要求不断增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第二,权利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还存在一定的不匹配。在劳动者权益诉求层面,表现为劳动者对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需求,从对生存权的需求逐步升级为对发展权的需求,从对报酬权这一单一权利向参与分享和体面劳动等多层次需求转变。而相应的制度供给仍表现出相对滞后与不足,修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制度成为必需。第三,劳动关系领域表现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究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不平衡;劳动关系中焦点问题的不平衡等。究其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不充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劳动权利设置不均衡;注重劳动管理,而忽视了协商参与等。
习近平针对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领域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思路。如针对就业需求,他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针对劳动者参与需求,提出了“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劳动者分享改革成果的需求,提出了“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三)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习近平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从系统外在环境、内在环境、系统主体、系统要素等进行了系统阐述。习近平将劳动关系纳人经济、社会、文化等社会环境之中,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治理、文化的建设紧密结合,提出了通过经济发展促进就业、通过社会治理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推动劳动关系和谐;提出了劳动者主体与企业家主体的同步协调发展;这些都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劳动关系系统的主体客体内容等各个要素。
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习近平在系统论思想指导下,也做出了全方位系统性部署。首先确立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进而明确提出了其工作原则;以此为基础确立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六大实现路径: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在每一个路径中,还建立了若干项具体的评价指标,如针对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设定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若干评价指标。这一系统部署对于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思想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从多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劳动关系思想,形成了完备的理论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本文从劳动观、劳动关系主体理论和内容理论分别进行阐述。
(一)劳动观
关于劳动,习近平做了一系列论述,形成了系统的劳动观。2015年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强调:“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叫也提出:“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f4]“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开展“诚实劳动、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已有研究将其归纳为劳动本质论、劳动价值论、劳动原则论、劳动目标论。【5】
习近平的劳动观,不仅在于阐释劳动的价值、本质和目的,还在于针对新时代新要求,凝练了创造性劳动的范畴,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创造性劳动,并将其付诸制度实践。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这些是对劳动者在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新时代要求,同时也是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新型形态。
(二)劳动关系主体理论
1.强化党的领导主体作用
根据传统的劳动关系主体理论,狭义的主体为劳资双方,广义的主体还包括工会、雇主组织和政府。[6]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丰富了传统劳动关系主体理论,将党组织纳入劳动关系的主体范畴,并充分阐释了党组织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和领导地位。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提出了“加快健全党委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各级党委要统揽全局,把握方向,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上述论述在宏观层面表现为加强党对劳动关系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对劳动关系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增强党在劳动关系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在微观层面表现为加强企业等用人单位中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的作用。
2.夯实劳动者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其中包含诸多关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这一思想反映在劳动关系领域,也就是坚持劳动者主体地位。这里的劳动者主体地位,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单纯地成为劳动过程中的参与者,其核心在于劳动者成为社会的主体;也不同于马克思《资本论》中对劳动者需要具备劳动者主体意识的理论论证和价值传播,其核心是劳动者在具备主体意识的基础上,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实践和实现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制度使得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实现成为必然,公有制和民主制为实现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奠定了基础,并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我国从宪法到法律法规、从中央文件到地方性文件都先后确立了体现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各项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决策和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集体协商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民主协商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分享权。
在新时代,党中央进一步强调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为了保障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实现,“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这些都是劳动者主体地位的现实体现。
3.发挥企业家作用
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一个很重要的实现机制在于经营者遵守劳动法律制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劳动法义务,《合伙企业法》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立法中。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加强广大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劳动关系的和谐离不开企业家作用的充分发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家群体。他在讲话中多次提到“企业家才能”“企业家作用”“企业家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出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这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论述,旨在激发企业家的契约意识、担当意识、创新勇气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于提高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劳动关系内容理论
1.提出维护劳动者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心系劳动者,把劳动群众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并关注劳动者群体的保护,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其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提出了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提出要实现体面劳动和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
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体面劳动”,劳动者有权在自由、公正、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工作机会,目前这一口号不仅已经成为国际劳工运动的基本目标,也成为各国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对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核心是:每个社会成员在智力和体力上都得到尽可能多方面的、充分的、自由的和统一的发展。这里的“尽可能”“多方面”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量的规定性,“充分的、自由的和统一的”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质的规定性。无论是量的规定性还是质的规定性,都依赖于劳动者所处的社会所能提供的外在支撑条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非常系统地阐明资本主义社会只是将旧有的二元对立转化成一种新的二元对立——雇主和雇员。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有效结合,为解决劳动异化及二元对立问题提供了经济基础。在新时代,基于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思路,习近平提出:要“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7】。针对劳动者参与劳动管理、参与利益分享等进行了具体的制度设计,进一步确立了劳动与资本从对立向协调、从冲突向合作转化的基础条件,为体面劳动的实现和为劳动者的全面发展确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3.提出构建共建共享的劳动关系的理念
习近平汲取了中华民族关于和谐、中庸的优秀传统思想,在平衡发展中寻求和谐状态。他针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特征,结合我国劳动关系的社会实践,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关系共建共享的现念,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融合。习近平高瞻远瞩审视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纳入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分配的大格局中,着力构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利益平衡与协调发展的宏观与微观机制,摆脱了传统劳动关系研究与实践中的将劳资双方对立化和冲突化的思维,从做大蛋糕、实现双赢、建立劳动关系的伙伴关系的角度,提出了“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实现“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基于共建共享的现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行了以权利配置为中心,以市场分配法律机制为基础,以政府分配法律机制为保障,以第三次分配法律机制为补充的具体制度设计。嗍如提出“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共建共享不限于企业层面,而是扩大到全社会范围内,是包括产业利益、劳动者利益、社会保障利益、公共产品利益等各层面的共建共享。如国务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中,决定按照10%的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以充分体现基本养老保险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4.提出建立劳动关系中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机制
现有的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主要面向政治领域,对于在劳动关系中如何融人民主协商,探索较少。
关于劳动关系中的协商民主,毛泽东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做了有益的探索。早在1960年3月毛泽东转发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就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思想,即“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这一思想在1961年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中得以具体化和制度化。[9]这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协商民主思想的提出和具体实践。其后,在劳动关系中,我国先后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三方机制等制度,这些都是劳动关系领域民主协商的重要实践形式。
习近平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用于劳动关系中,提出“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习近平关于劳动关系领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论述,超越了西方传统劳动关系的集体谈判理论,摒弃了集体谈判制度的局限性,为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现劳动者民主参与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5.提出以法治维护劳动者权益
习近平提出要严格遵循法治思维,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全国人大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等,对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起到了巨大作用。
注释
[1】习近平:《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中国广播网2011年8月16日。
[2]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17页。
[3】[7]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4月29日。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44页。
【5】参见陈世润、王婷:《习近平劳动思想探析》,《学习论坛》2017年第ll期。
[6】参见程延园:《劳动关系(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9页。
[8】参见李昌麒:《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人民出版社20l1年版,第2页。
[9]参见杨云霞等:《毛泽东“两参一改三结合”思想中的信任合作机制》,《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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