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15年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标志着正式落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其对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度进行改革,不仅将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还将传统事
随着2015年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标志着正式落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其对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度进行改革,不仅将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还将传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差异化进行极大降低,有效缓解退休人员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但是,在并轨过程之中,一些隐含在内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本文立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主要内容,针对并轨过程之中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的主要内容对传统养老保险双轨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逐渐减少。对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老人”,将改革前的待遇项目或者规定纳入基本养老金发放的范围,其余以过去传统的形式发放;对于事业单位中的“中人”,养老保险通过建设平稳过渡周期,保持总体待遇不降低;对于事业单位中的“新人”,根据多缴纳、多收益的原则,职业年金构建、视同缴费年限核算等为保持待遇水平提供基础保障。像大型国有企业的中间管理机构,对于进入养老保险并轨的退休人员,一方面,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的人员其待遇不会减少,而事业编制人员的退休养老保险却存在一定的减少情况;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仅靠原来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因此,利用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位一体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统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各个单位所必须面临的问题。事业单位在进行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同时,还要注重创新,不断完善缴费平等指数,特别是职务指数和单位人员等级指数的明确划分,对各地区指数进行有针对性地合理统计,不断适应养老金的不同需要,不断平衡缴费指数,将退休补贴差异降到最低,从而有效彻底落实基本待遇。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主要问题
1.社会公平性问题。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在职的时候,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养老保险进行缴纳,职工在退休之后,可以按月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额;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经济形势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保险金额。这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让我国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金额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很有必要实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另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实行实账积累的模式,但是这样的模式也相应减少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额,并不能得到有关单位员工的理解,这样的不公平性,依然不利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政策的改革与落实。
2.视同缴费年限问题。事业单位在落实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时候,其采用的主要是视同缴费年限机制,这无疑要求政府履行其对职工的社会义务,但对于养老保险拖欠问题却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我国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人才流动也存在着相当明显的缺陷,在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到企业单位工作的时候,这个缴费年限是依据事业标准还是依据企业标准,企业或者是事业单位为其承担的企业部分应该怎样进行管理操作。因此,此类方式并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养老权益。
3.养老保险核算问题。在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事业单位拥有独立的养老保险核算体系以及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实施之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较之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将对社会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加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困难程度。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对策建议
1.全方位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实行企事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之后,原有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养老保险需求,由此构建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体系之中,依靠统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显得格外重要。因此,事业单位对职业年金的缴存方式和投资运营体系进行必要的优化,它是保护和提高养老保险价值的重要保证,使职业年金呈现多元化的增值态势,降低风险。由上述可以得出,对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并轨之后待遇减少情况,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优化职业年金投资运营体系与机制,在养老保险并轨制度之中为养老金实现保值和增值。
2.视同缴费优化措施。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时候,要消除事业单位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中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界限,清楚、准确地对视同缴费的范围、年限、界限进行规定确立,以公平公正对待劳动者的历史工作经历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特别是针对单位中的“中人”,一方面仍沿用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建立过渡性养老金模式。事业单位在进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时候,必须优先解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以保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有效进行,同时也是将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进行统一标准划分。
3.养老保险核算优化。具体而言,第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任制,岗位聘任制是为有能力的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不称职人员的岗位将定期更换。在这种激励机制下,退休职工的职位不一定是计算退休时的最高职位,所以等级划分指数是按等级计算的,这将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金的最终核算,也是养老金支付的重要依据。同时,在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事业单位内部调动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必须打破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障碍。为了有效解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后出现的各种问题,无论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是什么类型,都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既便利了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又降低了养老保险的管理成本,大大提高了养老保险的效率,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及对策》来源:《人才资源开发》,作者: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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