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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创作中关于音乐编创的措施

来源:华盛论文咨询网 发表时间:2021-02-22 08:41 隶属于:文史论文 浏览次数:

摘要 无论是传统的表演阶段还是新时代下的艺术产物,音乐都为舞蹈艺术的创作注入了特有的灵魂,舞蹈表演在拥有自身特有表现形式以及动作魅力的基础上,加之音乐形式的渲染,可以帮

  无论是传统的表演阶段还是新时代下的艺术产物,音乐都为舞蹈艺术的创作注入了特有的灵魂,舞蹈表演在拥有自身特有表现形式以及动作魅力的基础上,加之音乐形式的渲染,可以帮助舞蹈表演者将所要表现的情绪与思想向观看者进行准确有效的传达。在分析研究舞蹈创作中关于音乐编创的多种表现形式时,创作者应时刻关注舞蹈内容形式与音乐内容之间设计主题、存在形式、基本结构、创作风格等因素是否趋于一致。在分析研究舞蹈创作形式与音乐如何实现完美融合的各个阶段,创作者应合理运用音乐编创的主要存在方法进行艺术创新,与此同时,积极进行专业化创编知识的学习,深入探究国内外优秀艺术作品的优点,确保自身所创作的舞蹈内容与音乐形式的完美结合。

舞蹈创作中关于音乐编创的措施

  一、舞蹈创作与音乐创编之间的联系

  (一)可相互融合舞蹈与音乐各自在视觉与听觉上给予观者深刻的体验,将二者进行科学化的结合,可以有效弥补单一性舞蹈与音乐之间的缺陷,完美的舞蹈表现形式是声音与形体的双向结合,使舞蹈与音乐在结构、主题、风格等方面的相互配合,在舞蹈创作的基础上进行音乐形式的编创,可以大大提升舞蹈情感的表达层次。将舞蹈注入音乐的灵魂,用音乐提升舞蹈情感的表达。舞蹈创作与音乐之间的相互融合,将极富创作特色的舞蹈表演形式展示于观众面前,逐渐引导观看者深刻体会舞蹈所要表达的情绪与思想。

  (二)舞蹈创作与生活息息相关舞蹈动作与音乐语言所存在的范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分属于视觉与听觉这两个领域,独立性看待舞蹈创作或者音乐编创,将无法深入发展二者融合后所创造出的特有价值。相对完整的艺术表演形式往往是舞蹈动作与音乐语言之间的科学融合,借助音乐进行舞蹈肢体语言的表达,借助舞蹈内容与形式可进行感官的刺激,声形结合的基础下更加能赋予观看者深层次的艺术熏陶。在分析研究舞蹈创作中有关于音乐编创的立意与内容时,创作者应大量吸收专业性的理论知识,树立艺术来源于现实生活的正确思想观念,善于合理运用生活中存在的音乐素材及舞蹈语言,借助蕴含语言的舞蹈动作拉近与观看者之间的现实距离,与此同时,借助编创出的音乐形式进行舞蹈语言形式的汇总处理,实现艺术表达内容的层层递进。如舞台剧编创过程中可以适当融入现阶段多数观众所喜爱的流行性音乐曲目,引导观众快速理解创作者所要营造出的艺术氛围,分段进行音乐素材的编排,逐渐引导观众在特定时期与舞蹈表演者产生情感共鸣,通过观看舞蹈内容逐渐由缓慢到急促、由柔弱到强烈的变化,深刻感知情绪以及人性的变化,合理利用《南泥湾》《牧歌》《那东山顶上》等歌曲的形式,搭配舞者专业性的肢体动作,引导观看者体会呼唤心灵的感受,以音乐内容奠定感情基调,借助编创的音乐进行情绪的表达,引导观看者在欣赏舞蹈表演的阶段体会到美好的艺术感受。

  二、舞蹈创作中融合音乐创编的重要价值

  (一)加强情感宣泄日常生活中,音乐常常作为情绪表达的媒介,在舞蹈创作中音乐可作为舞蹈表演情感宣泄的出口。与多数事物一般,舞蹈创作同样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结构化发展需求,随着时代的变迁,舞蹈创作逐渐进行时代发展形势的融合,舞蹈形式与舞蹈种类不断增加与变化,作为舞蹈内容形式的辅助化表达,音乐结构也随时代的变迁发生着巨大的转变。因观看者之间存在较大程度上的理解差异,因此单一性的舞蹈动作展示无法准确有效的进行情绪的正确表现,将主题贴近,结构一致的音乐进行编创与融合[1],可大大降低单一化舞蹈内容表演所带来的局限性。专业的舞蹈创作者应正确认识到舞蹈创作与音乐编创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在实际的舞台创作与舞蹈表演过程中,将舞蹈动作与音乐进行科学化的搭配与融合,引导观看者更深层次地感知舞蹈内容。

  (二)实现与观看者之间的连接音乐作为舞蹈动作内容、形式结构与舞者之间情感方面的连接媒介,其实际的作用主要包含舞蹈语言的汇集以及舞者与观看者之间的有效交流,舞蹈创作者在进行舞蹈动作设计的初期,合理借助灯光、表演道具、音乐等多种辅助工具进行情绪的表达。在完成舞蹈表演主题设定后,随着音乐伴奏效果的层层递进,不断进行舞蹈动作的调整,赋予每一个肢体动作与语言,将自身所具有的特定情绪通过每一个舞蹈动作进行展现,合理选择与舞蹈内容主题一致、结构契合度较高的音乐进行编创与剪辑,引导观看者通过具有抽象性的舞蹈表演形式进行与舞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三、舞蹈创作中进行音乐创编的有效路径

  (一)实现舞蹈创作与音乐创编的主题相融合音乐创作有较为明显的风格区分,在深入研究舞蹈创作中有关于音乐编创方面的内容时,应率先考虑到舞蹈创作初期想要表达的主题内容,如现实观看到的舞蹈表演或者比赛与音乐主题存在较大程度上的差异时,将会有格格不入的观感,不利于对舞蹈创作本身的细致体会[2]。与文章创编相同,在进行舞蹈创编前也应提前进行主题创想,在完成舞蹈表演与音乐编创融合时,也应率先考虑二者之间主题内容的相互融合。如在进行藏族舞蹈创作时,不同阶段的音乐基调应从藏族特色音乐中进行合理挑选,确保舞蹈创作与音乐编创的主题明确一致,致力于为观众带来更加丰富优秀的艺术体验。

  (二)促进舞蹈创作与音乐创编的结构相一致从结构学角度出发,舞蹈创作首先需进行总体发展脉络的结构化设计,注重舞蹈创作内容与舞蹈存在形式之间的相互协调,舞者借助变化丰富的舞蹈动作来进行情感的表达以及思想观念的阐述。与此同时,在构建舞蹈形式结构的过程中需要音乐的协调配合,以相对完整的舞蹈创作为发展基础,不断融入进贴合度较高的音乐素材与音乐形式。为更加深入地进行舞蹈风格的展现,赋予观看者一定程度上的视觉与听觉体验,结构一致的音乐旋律可为舞蹈创作锦上添花,帮助舞蹈创作更大程度的发挥特有的风格与基调。在考虑音乐存在形式的编创设计时,应将创作完成的舞蹈作为基础,在正确认清舞蹈创作的内容结构与形式结构后,及时进行音乐编曲形式的创作,在充分了解大众对于舞蹈以及音乐的喜好与日常需求后及时进行音乐编创形式的合理化调整。在为专业的舞蹈团队进行舞蹈结构创作与音乐存在形式编创的过程中,首先需持续了解舞蹈表演者的创造性表现意图,借助自身丰富的专业性理论知识与创作经验,对舞蹈内容形式、音乐创编基础结构 [3]、舞蹈的形式结构等进行科学化的设计,致力于将舞蹈表演的独特性发挥到极致。

  (三)促进舞蹈创作与音乐创编的风格相协调音乐是一门极富感情色彩的艺术,完美的表演是音乐、舞蹈、情感的多方融合,将舞蹈创作与音乐创编的风格进行协调,可以更大限度地实现舞蹈情感的表达,赋予观者更强的视觉与听觉层次上的冲击。将舞蹈动作、音乐、衣着服饰等元素进行综合搭配,确保完美舞蹈动作在艺术风格一致的音乐伴随下进行表演,给予舞蹈动作特定的韵味。如在一个特定的藏族舞蹈表演中,搭配蒙舞风格的音乐,将直接拉开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尽管再专业的舞台动作表演,也将降低这段表演在观众心中的认可度[4]。对于舞者而言,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与专业舞蹈功底的基础之上,还应确保音乐编创风格与自身舞蹈动作创编风格的一致性,努力将舞蹈中所蕴含的深刻韵味进行充分的表达。

  四、结语

  随着现代化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在追求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已逐渐将关注度放于生活艺术审美的提升方面,舞蹈与音乐作为生活中独特的存在形式,可有效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在向观看者表达舞蹈与音乐所蕴含的深刻意义的同时,赋予观看者一定程度上的思想寄托。在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发展格局下,舞蹈创作与音乐编创之间密不可分、相辅相成,为全方面提升观看者的视觉与听觉感受,艺术创作者应率先认识到舞蹈内容及形式创作与音乐内容结构化统一的重要性[5],选用合适的音乐与舞蹈内容搭配,致力于提升舞蹈创作内容对于情感的宣泄与思想的表述。

  参考文献

  [1]刘凯旋,张启东,刘杨明.论舞蹈创编过程中的音乐结构[J].艺术科技,2018,4(17):281-295.

  [2]刘紫霞,邓丽莎,孙晓坤.简述舞蹈创编中音乐的重要性[J].艺术科技,2019,4(16):104-107.

  [3]王启明,吴琪琪,廖小华.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8,4 (15):124-119.

  《舞蹈创作中关于音乐编创的措施》来源:《北方音乐》,作者:姚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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